责编:陈凯欣
2025-05-08
近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公告,中国证监会已决定对公司展开调查。
这些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公告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未及时聘请审计机构或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导致年报无法出具;有的则是在年报编制和审计过程中遇到了财务信息等重要事项的核实查证问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多轮沟通协调,最终导致定期公告逾期。无论原因如何,这些情况都反映出公司在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与审计机构的合作上存在不足。
要改善这一状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监管层面应进一步强化规则执行和违规惩戒力度。对于未按时披露年报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其次,上市公司自身需要提升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仅要确保定期公告的按时披露,还要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建议上市公司在适当的时候对可能影响未来业绩的重要事项进行自愿性披露,例如技术创新和新业务发展的最新进展等,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
最后,市场各方应共同努力,持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可以考虑建立优先赔付投资者损失、再向责任主体追偿的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作为上市公司的"定期体检报告",定期公告的及时准确发布对于保障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才能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