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陈凯欣
2025-05-08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并将陆续批复。当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件,同意兴业银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批复要求,兴业银行需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接受监督指导。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金融业务活动。完成后,该行还需按相关规定提出开业申请。
今年3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AIC。
此次兴业银行获批筹建AIC,标志着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正式加入这一领域。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五家AIC,均成立于2017年,隶属于5家国有大行,分别为工银、农银、中银、建信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表示,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将有助于该行更好地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债转股业务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降低企业杠杆率,并加大对科创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外,招商银行也在研究论证设立AIC的可能性。业内人士认为,AIC的成立能够弥补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领域的短板,通过投贷联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扩大了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新增多个重点城市。李云泽表示,目前相关签约意向金额已突破3800亿元。